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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途“有灯不亮”事端频发 查看主张催促整改

来源:条码扫描枪    发布时间:2024-02-13 06:29:15

  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粤检宣)12月28日,广东省人民查看院和广东省应急处理厅联合发布产生在广东省的安全生产范畴刑事犯罪和公益诉讼典型事例10件。此次发布的典型事例中,7件是刑事犯罪事例,3件是公益诉讼事例,触及交通安全、高处作业、建造施工、矿山、渔业船只、风险化学品等职业范畴。

  自2021年下半年起,黎某炳、黎某展和李某某为牟利,在未经有关部门同意和没有安全保护办法的状况下,结伙在广州市白云区某空位内,使用一辆改装轿车装载着一个装有汽油的大型胶桶及加油设备,向摩托车等车辆出售散装汽油。同年9月26日,民警在上址捕获被告人黎某展、李某某,现场抄获汽油0.29吨。经判定,现场抄获的汽油为风险化学品。同年11月3日,黎某炳到案。

  2022年1月20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查看院指控黎某炳、黎某展和李某某犯风险作业罪,向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白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为,公诉机关的指控树立,于2022年3月28日以风险作业罪别离判处黎某炳有期徒刑八个月;判处黎某展有期徒刑七个月;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2.深圳深汕特别协作区人民查看院催促整治路途路灯夜间照明缺乏行政公益诉讼案

  2021年6月,深圳深汕特别协作区人民查看院(以下简称“深汕查看院”)在处理一同交通肇事案中发现路途路灯夜间照度缺乏可能是引发该起交通事端的原因之一,随即向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协作区分局交警大队(以下简称“深汕交警大队”)调取了深汕特别协作区(以下简称“深汕”)一般交通事端以上警情状况,发现2019年2月20日至2021年6月9日期间深汕共产生多起一般交通事端,其间有部分警情产生在18:30~次日6:30时间段,部分警情产生路段夜间无路灯照明,路途交互与通行存在比较大安全隐患。

  2021年6月21日,深汕查看院请深汕交警大队帮忙勘验深汕大路(G324国道深汕段)路段的双侧路灯状况,勘验成果为部分路段存在“有路无灯”“有灯不亮”的状况。7月5日,深汕查看院托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深汕大路(G324国道深汕段)路段的双侧路灯进行细心的检测,成果显现其间一个路段路灯未点亮,四个路段的路灯均匀照度不符合规则规范。

  针对该状况,深汕查看院于2021年8月31日向深圳市深汕特别协作区城管归纳执法局(以下简称“深汕城管局”)制发查看主张,主张其对深汕大路途段及辖区内其他路段不符合规范的路灯进行整治。

  2021年10月30日,深汕城管局函复深汕查看院,已采纳系列整治办法,包含经过缩短灯杆距离、清洗及替换灯具、增设路灯设备、加强日常巡查管养力度等方法进步管养范围内的路灯照度;对没有移送该局管养的路灯设备,已催促路灯项目建筑设计企业进行整改;逐渐拟定路途照明设备全体进步计划和树立照明处理体系,加强深汕照明设备管养作业,保证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

  经深汕查看院核实,现在深汕大路(惠汕接壤至鹅埠加油站路段)路灯全体照明度已进步,“有灯不亮”现象已根本整改,一起深汕大路重要路段及路途交会口新增设200余盏路灯,辖区重要路途路灯照明度得以全体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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